危機災害處理 (1小時)
危險物品運送事故之預防與處理(1小時)
危險物品之裝卸料安全守則(1小時)
罐槽車各類事故處理(2小時)
實作演練(滅火器使用、各類事故處理解說、個人防護具)(3小時)
安全防禦駕駛(1小時)
汽車檢修實務(1小時)
運輸安全(1小時)
危險物品運送之事故案例分析與防制對策(1小時)
新產出危險物品及法規之認識(1小時)
測驗(1小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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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班(複訓)1150418
發布時間:2026-02-02
依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』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:
1. 『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』初訓證書有效期限為兩年,於訓練證明屆滿前三個月可提早完成複訓課程。
2. 參加對象:從事運送道路危險物品之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且具職業駕照者。